DB1501∕T 0058-2024 火灾调查电子数据提取技术规范(呼和浩特市)

ID

B1869612086843F8B148C6704E6D5454

文件大小(MB)

0.22

页数:

13

文件格式:

pdf

日期:

2024/10/20

购买:

购买或下载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ICS 13.220,CCS C80 1501,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DB 1501/T 0058—2024,火灾调查电子数据提取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of electronic data in fire,investigation,2024 - 09 - 09 发布2024 - 10 - 09 实施,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1501/T 0058—2024,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1,4 火灾调查电子数据提取 1,4.1 通用要求.1,4.2 收集提取方法 2,4.3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步骤.2,5 记录2,5.1 一般要求.2,5.2 具体要求.2,6 收集提取结果表述.2,附录A(资料性) 电子数据现场提取 4,附录B(资料性) 电子数据提取固定.5,附录C(规范性) 火灾痕迹物证提取.6,附录D(规范性) 图片记录..7,附录E(资料性) 电子数据提取记录内容..8,DB 1501/T 0058—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杨、白旭东、付晓东、吴迪、刘丹宇、门裕、石永强、刘颖军,DB 1501/T 0058—2024,1,火灾调查电子数据提取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火灾调查中电子数据提取、收集提取方法、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步骤、记录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和收集提取结果表述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调查中电子数据提取,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T 756-2021 法庭科学电子数据收集提取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子数据现场提取scene collection of electronic data,对案(事)件现场及其场所电子数据的发现、固定、收集的过程,3.2,存储介质storage medium,存储电子数据的各类物理载体,4 火灾调查电子数据提取,4.1 通用要求,4.1.1 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调查时,应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和技术标准,全面、客观且及时的收集与提,取电子数据。对于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关注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以构建完整、准确的证据,链,4.1.2 电子数据的收集与提取,应至少有两名火灾调查人员参与进行。必要时,可指派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火灾调查人员的指导下收集、提取电子数据,4.1.3 现场提取电子数据,应制作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参见附录A 中表A.1),注明电子数据的,来源、目的、对象、时间、地点、方法及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等。并制作电子数据提取固定清单(参,见附录B 中表B.1),明确数据的类别、文件格式和完整性校验值等关键信息,由火灾调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DB 1501/T 0058—2024,2,应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4.1.4 现场提取包含证据的存储介质有且不限于移动硬盘、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U 盘、数码相机、,数字存储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包含证据的介质,4.2 收集提取方法,应按照GA/T 756-2021中4.2的规定执行,4.3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步骤,4.3.1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要任务是提取原始存储介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取电子数据,并,在《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应按照附录C 中表C.1 执行)中详细记录每一步操作,4.3.2 预备必要的软硬件环境、数字照相机和数字摄像机。若使用计算机作为收集提取设备,应安装,屏幕录像软件,并确保通过杀毒软件检查、清除潜在病毒,4.3.3 在以下情况下,应通过数字摄像机或屏幕录像软件记录计算机信息系统屏幕上的内容,并将拍,摄获得的图像文件或视频文件导出,记录导出文件的文件名,计算并记录完整性校验值:,a) 不支持复制或未具备写保护条件的本地计算机信息系统、原始存储介质;,b) 在收集提取过程中需要启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且该系统不支持复制或未具备写保,护功能;,c) 当采用远程访问方式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时,对于可能无法重复收集或可能出现变化的电子数,据,4.3.4 对于可以复制导出为数据文件的电子数据,应进行复制导出操作,并计算其完整性校验值,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3.5 对于火灾现场物理受损设备的提取:,a) 对于水淹设备,应先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内元器件未进水或已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再,提取;,b) 对于被火烧损设备,应先进行安全评估,对不能正常提取的做出相应物理修复后再提取;,c) 对于因机械外力受损设备,应先进行安全评估,对不能正常提取的做出相应物理修复后再提,取,5 记录,5.1 一般要求,应对操作步骤进行详细记录,采取全程录像或照相手段,并对检材进行编号、逐一拍照记录其特征,制作图片记录表(应按照附件D中表D.1执行),并记录数据的编号、名称、型号及特征、所处的空间,位置、存储介质编号、在存储介质中的存储路径、在原设备中的存储路径、提取数据使用的软件和设备、,提取数据的哈希值,同时数据提……

……